近期屡次发生中国公民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国际机场入境受阻的情况。经了解,巴西联邦警察有权在外国人入境时查验其携带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裁定其是否可以入境,对入境目的不清或入境目的与签证种类不符的外国人有权拒绝其入境并原机遣返。鉴此,谨提醒如下:
一、按照巴西法律,赴巴西的外国人必须持与其旅行目的相符种类的签证。赴巴经商人员不得持旅游签证入境,赴巴长期工作人员(包括赴巴西从事不超过90天的技术交换,或提供不超过90天的技术类支持的外国公司员工)不得持商务签证入境。建议中国公民申请巴西签证前仔细阅读相关规定(巴西驻华使馆网站:http://pequim.itamaraty.gov.br/zh/rrrrrrrrrrr.xml),入境时至少携带以下材料以备查验:
(一)回程机票或联程机票(即离开巴西的航班行程单或预定记录)
(二)在巴西期间酒店订单或其他住宿证明;
(三)行程安排(英文或葡文);
如为探亲访友,还应携带:
巴西方面邀请人居留证件复印件、邀请函(必须签名盖章,最好是公证件,需包含联系人和电话);
如为进行短期商贸活动,还应携带:
巴西合作方邀请函(必须签名盖章,最好是公证件,需包含联系人和电话,公司地址、CNPJ税号等信息);巴西合作方或中资公司在巴西分公司的CNPJ税号文件。
二、无论持何种签证,根据巴西相关法规,中国护照持有人入境时需遵守以下规定:
(一)须自签证签发之日起90天之内首次入境巴西。90天的期限无法延期,一旦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入境巴西,则须重新申请签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二)自首次入境巴西之日起,签证被激活。需确认移民官员在入境人的护照上加盖入境章。(建议入境时与联邦警察确认停留期限是否与签证上的停留期限相符,联邦警察有权缩短停留期。)
(三)入境时申请人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六个月,且至少有两张空白页。
(四)护照上须有持照人的签字或其指纹印记(如需要)。
(五)中国公民须用汉字而不是拼音签字。
(六)污损的护照将不予受理。
即使外国人持有合法签证,是否允许入境的最终裁量权属于巴西联邦警察。上述规定摘自巴西外交部及驻华使馆网站,如有变更以巴西外交部及驻华使馆通知或巴西联邦警察的相关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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